市人大常委会在足组织召开《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升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6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世庆率调研组一行来到大足区,就《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召开专题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干部、人大代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洪亮,市人大农委主任委员杨树海,市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王俊,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莫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副区长钱虎参加座谈。
会上,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详细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核心制度设计。与会人员围绕当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大足区实际情况,开展交流讨论,从不同角度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内容涵盖集体资产的清查核实、产权界定、运营管理、收益分配等多个方面。
会议指出,农村集体资产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制定《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对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集体资产的清查力度,确保资产底数清晰、产权明确,为规范管理奠定坚实基础。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和监管,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资产运营机制,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要强化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让农村集体资产惠及广大农民群众,为推动重庆市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张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