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整改中

您的位置:首页 >综合新闻>详细内容

综合新闻

《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6月1日起施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01 15:39:59 浏览次数: 【字体:

《重庆市大足石刻?;ぬ趵?月1日起施行

为我市首部?;だ肺幕挪胤叫苑ü?/span>

重庆日报讯(记者 颜若雯)近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大足石刻?;ぬ趵罚ㄒ韵录虺啤疤趵保?。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我市首部?;だ肺幕挪牡胤叫苑ü?。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黎藜解读称,该条例将进一步加强大足石刻文物保护工作,为处理好大足石刻旅游、文化等开发利用活动与?;さ墓叵堤峁┓ㄖ票U?。
条例划定了大足石刻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规定了具体?;ご胧?,强化了大足石刻作为石刻类文物的针对性的保护,对?;し段Ш徒ㄉ杩刂频卮诳赡茉斐晌奈锇踩嫉男形髁私构娑?,强化了大足石刻文物?;すこ毯腿粘NけQ疃芾砉娣?。
其中,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大足石刻?;し段Щ蛘呓ㄉ杩刂频卮欧盼廴疚锘蛘咂苹低寥馈⑺档男形?,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大足石刻保护范围内刻划、涂污、张贴、攀爬,或者以其他形式损坏文物或者文物?;ど枋?,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条例还明确了大足石刻的管理体制,规定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大足石刻保护工作的领导,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大足石刻文物?;すぷ鞯募喽焦芾恚笞闱涸鸫笞闶痰谋;ぁ⒗眉捌湎喙毓芾砉ぷ?,大足区政府设置的大足石刻?;す芾砘咕咛甯涸鸫笞闶痰谋;ぁ⒐芾?、研究和合理利用工作,大足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大足石刻?;は喙毓ぷ?。
(原载2017年04月01日《重庆日报》04版)

【打印正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