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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关于对区人民政府《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2 16: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区人民政府《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9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杨爱民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按照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财政预算要求,积极发挥财政税收职能,积极提升财税管理水平,顺利实现了财政预算序时进度目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综合研判分析,下半年收入形势严峻,支出压力大,资金调度困难,有潜在债务风险。针对这些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征管,尽可能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

一是区政府要合理调整受“营改增”影响的税收目标任务,积极挖掘税收潜力,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二是加强税源监控,完善综合治税机制,加大欠税清理、清缴力度;三是合理应对各项改革,强化非税收入征缴,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二、合理调度,提高财政及政府性债务资金有效性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债务 “高换低”、“长换短”力度,着力降低债务成本,并加强债务资金的统筹管理;二是加大投资论证决策力度,严格控制新增政府性投资项目,依法加强重大项目管控,防范资金风险和廉政风险;三是严格财政资金管理, 加强资金统筹调度,防范财政风险。

三、优化支出,强化预算约束

一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着力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重点,促进各项改革顺利推进。二是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提高支出及时性、均衡性。三是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跟踪问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精准预算,努力提高年度预算编制水平

按照《预算法》要求,提前谋划2017年预算,科学研判,推进“开门办预算”,主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合理性。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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