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整改中

您的位置:首页 >决议决定>详细内容

决议决定

关于对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2 16:16:21 浏览次数: 【字体: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29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权所作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法检两院工作调研组的《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上半年工作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2016年上半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尤其在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检察引导侦查取证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检察官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

针对以上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议要求,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南,切实增强司法改革的信心与决心,全面做好司法制改革工作,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

一、进一步深入基层、强化宣传,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要充分利用此次全区村居两委会换届的契机,各中心检察室进一步强化法制进村居,通过不定期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举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等有效形式加大对典型个案、类案和易发多发行业发案情况的剖析,围绕危害讲自觉、围绕根源讲自律、围绕案例讲自醒、围绕农村工作讲对策,通过有深度、有分析、有针对性的案件剖析报告等形式,达到创造廉政干部、廉政文化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基层国家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紧密配合辖区镇(街)党委(党工委),整合各种资源,督促涉案单位和犯罪易发单位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发生。督促镇(街)政府(办事处)和村(居)委会进一步公开工作程序和内容,公示服务承诺,使群众了解掌握维护自己权利的途径,以及遇到职务犯罪时的举报途径,充分调动人民群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配合,健全完善检察引领侦查保障机制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意味着一切刑事诉讼活动的目标都应指向最终的审判活动。检察机关公诉、侦查监督部门在引导取证、补充证据和提高证据质量上下功夫,重点引导侦查人员对案件中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分析,从出庭公诉的角度去审视证据材料能否经得起当庭质证的考验;在对取证方法、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的监督上下功夫,明确补充侦查的方向、标准和要求。

为了确保引导侦查的衔接顺畅,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健全完善检察公安联席会议、侦查质量评析通报、邀请侦查人员旁听法庭审理等诉侦沟通机制,确保办案信息互通、意见及时传递,促进侦查人员增强正当程序和证据意识。加强类案引导,坚持从个案引导向类案引导转变,对侦查活动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进行归纳,共同研究确定类案问题,就办理此类案件的证据标准形成一致意见,努力提升检察引导侦查的整体水平,建立健全检察引导侦查的保障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官综合素质

区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切实用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建设一支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队伍;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认真落实从严治检的方针,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办案公正的检察官队伍,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障。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8

【打印正文】

相关信息